真的好一阵子没有写博客了。虽然这一段时间思考了很多,但是大都是与人本身相关的问题,而非科学问题。如此,这些想法必然难以以完备的逻辑链条展示出来,至少不会像现有的一些科学理论一样。再加上自己也没有太多兴致,因此停更了很久。好在终于找到机会回国了,心情也好了许多,趁这个机会把自己的想法分享一下。作为记录,自己今后也可以避免重复这些费心思的思考。
我觉得最值得探讨的问题之一就是人类对于对错的认识。这是一个贯穿任何人一生的认识:从教育,价值判断到认知体系,没有什么可以离开人们对对错的定义。
但是如此重要的概念该如何定义呢?什么叫“对”,什么又叫“错”?
有趣的是,似乎从来没有人回答过这个问题。但我想小孩子是最清楚的。在童年时期,孩子们做了错事会被惩罚,做了好事会被奖励;而惩罚让人痛苦、厌恶,但奖励让人开心、愉悦。因此,趋利避害的孩子们会记住这一系列的反馈关系,进而知道那些所谓的“错事”不能做,做了会得到不好的结果。这里的好坏就可以深层理解为人类的感受,而这些感受之所以形成,也是因为自然选择通过不断淘汰没有形成这种感受的个体而筛选出能认知好坏的结果的个体才形成的。因此,通俗地理解,“好”与“坏”的反馈影响着生物(我们人类自己)的生存,而“对”和“错”告诉我们什么会产生“好”与“坏”的结果。
举例来说,渴了喝水是对的,饿了吃饭是对的,因为他们让我们获得满足感,这种满足感预示着我们可以继续生存。反过来说,渴而不饮,饥而不食,都会产生不适感,自然也是生存受到威胁的象征。
但这样定义的对错也仅限于人类初期的教育。在愈加负责的当今社会,对错的定义已经渐渐脱离生物意义,变为了社会学的概念。直白地说,对错已经不再“自然”,反而变成了没有逻辑来源的规则。一套被有权制定此规则的人写就的规则。
最典型的就是LGBT群体。这个在上个世纪还完全不被接受、甚至被一些人视为亵渎上帝的行为竟然在世纪末悄悄开花,变成了一个完全正常的社会现象。男人喜欢男人,女人喜欢女人,都不是错的,爱就是爱。
这种对错观念的改变得益于一些敢于发声的先锋们不辞辛苦的斗争。其中的艰难与复杂可想而知。
这样一次对 与 错 的替换也印证了当今社会对于对错概念的重新审视。生物性渐渐被社会性所取代。
设想这样一个世界,一个主宰预先为世上每一个行为定义了对错,人们生来就被这一套规章制度教导着。这样的世界中,绝大多数人会遵循规则,只做“对”的事;但偶尔会有一些人打破常规做一些“错”事。但始终,由于教育的作用,大部分人以做对事为荣,错事为耻。同时,做错事的人会被“惩戒”以强化对错概念的教育。这与古代中国颇有几分相似。这样的社会,关于对错的矛盾会很少,因而不容易被分裂。
若是社会中没有人主导,每个人都有同等的决定权。也就是所谓的绝对民主。如此,在意见不统一的问题上,对错的定义就容易被分割,进而造成人民的分割。基督教的第一次分裂,保守派与自由派之争都处于这样的情境。
而这矛盾总是来源于新的事物或行为的产生。因为此时对错需要被定义。新事物是人类发展的象征,却也是人类矛盾的来源之一。
直到现代,由于世界的复杂性,太多行为或事物已经来不及被决定是对还是错,却提前发生了。好在法律就像一个字典一样,让人们可以查阅任何以往的定义,并通过不断修订来填充新的对错定义。但即便如此,上升不到法律层面的行为仍然很难被公认为对或错。
在这样的境地下,每个人都根据自身的认识与阅历给出了自己的定义,可以想见,要使得所有人达成一致是很难的。譬如知名的电车难题。正因为如此,生活中人与人之间产生了众多的矛盾,且经常是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那么回过头来总结,我们大概已经知道“对”与“错”的意义了。在当今社会,它无非是个别(权力大的)人书写的或是集思广益得到的规则,不一定带有直接原因。如果我们充分信任指定规则的人,我们就把其“对”“错”当作准则,反之就给出自己的定义。这也就是为什么社会生活没有真正的规律可循。
但是我们放眼看数学世界,1+1 = 2永远是对的,1+1 = 3却是错的。这里的对错与社会中的有何不同呢?
事实上,1+1之所以为2,是因为在数学的基本框架——集合论——之下,其可以被证明。详见数学家罗素的《数学原理》。集合论仅仅拥有几条基本公理,这是几条被所有数学家们所赞同的陈述句。通过定义数条公理的正确性,数学家们搭建了一整套数学体系,没有一颗数学果实不是生长在集合论之上的。但别忘了,虽然拥有了命题的证明,我们还需要验证证明的正确性。而这一验证又是基于另一个系统——一阶逻辑。一阶逻辑作为人类思考的基石,其正确性是被每个人认可的。这样我们又回到了最初的起点。人们对标准的正确性的不断积累创造出了数学这样有价值且普适的学科。这也部分解释了为什么人文学科相比于自然科学拥有更长的历史却进步缓慢。
清晰的对错定义对人类社会是十分有益的,只可惜快速发展、错综复杂的社会使得这样的全面定义成为一个不可能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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