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在音乐会,画展,或是漫步于自然风景中,我们往往会觉得心旷神怡,也能获得一种莫名的愉悦感。但是这种感觉究竟是什么,我们又是如何获得的呢?
毋庸置疑的是,这样的能力于人类而言是普遍的,甚至在很多动物身上都有一定体现。比如一些宠物可以从稳定的环境中获得安全感,自然也更喜爱这种特定的环境。当然对于动物而言,身处安全的环境对于容易受伤害的他们来说更加重要,人类在这个层次的需求早已被满足,因而反应不会那么强烈。
欣赏,喜欢确实也是可以从安全感中获得,这也是为什么高大威猛是褒义词,而弱不禁风相反。
但是今天我真正想聊的是更底层的欣赏与喜爱,非理性的喜爱。怎么理解呢?拥有高级的认知的人类很擅长把自己的感知(听觉、视觉等)归类到曾经拥有的体验中,而且范围很广泛。比如猫咪知道小老鼠代表猎物,代表满足,却不能分辨一只老鼠到底是在现实中的还是一张照片上的但高智商使得人类能区分两者,甚至知道满足食欲是不是当务之急。或者说被理性所驾驭的人类很容易克制自己本能的冲动。
当然这并不是说人类对美味的食物的追求是理性的。这其实是两者的结合。但这仍然不是今天的话题,因为满足自己的基本需求是所有生物的本能,喜爱之情的存在使得这个本能能够被体现出来。
远超于基本需求之外的,如音乐,艺术,诗词等等所谓的“脱离了低级趣味的”追求,是出于什么原因被人类所在乎呢?
这很大程度上涉及这样一个事实:我们是以群居动物的形式进化而来的。何出此言?我想下面的论证会给出一些线索。
无论是以上任何一种形式,我们都可以总结为:人类欣赏“美”。虽然我们常挂在嘴边,但是我们仿佛从来没有给过“美”定义,因为他是主观的,因人而异的。对于其定义,不同哲学学派已经争论数个世纪了。比如黑格尔就认为:美是人类的理性认识的感性体现。
对于孩童,或是襁褓中的婴儿,他们的理性性远不及成年人的水准,但同样会害怕狰狞的面部表情。这样的反应是刻在基因中的,就好像恐高症一样。至于原理,我想本世纪结束人类会找到结论的,但现在我们距离这个真相还有很远的距离。
所以,我们不得不承认美也同样有纯感性(自发,非训练)的成分。那么这如何与艺术的美有关联呢?
回想自己的幼年时期,我们对于看到美景时的感触往往停留在表面,换言之,并不怎么感兴趣,对于音乐亦是如此,更不用提艺术品。当然,在孩子的大脑还在急速发育的六岁前以及胎儿发育的过程中,任何相关区域的刺激都会产生深远的影响,这就是为什么胎教被人们重视的原因之一。给胎儿听音乐就是一种,因为除了听觉,胎儿很难有其他获取外界信息的渠道。
这代表什么呢?我们对于很多“高雅的美”的感知往往都是后天形成了,比如社会的引导,专业化的培养。举例而言,真善美本身与假恶丑是对立的,但由于对社会发展有更多好处而被弘扬,在这样的环境熏陶下的我们自然也就认为真善美为“美”。如果每个人独立存在,这些都不会被传承,也不会与假恶丑有什么差异。
回到最初的问题,我们到底欣赏什么呢?除去基因带给我们的烙印,我们只是在欣赏我们的成长的点点滴滴告诉我们的值得欣赏的东西。更科学地说,我们之所以以某些东西为“美”,是因为在大脑中,我们的神经元将这些事物与积极的情绪连接在一起,每次看到都会刺激神经(或是通过激素,或是通过刺激大脑皮层等)进而产生愉悦感(就像望梅止渴一样)。而之所以我们会如此,是因为长期的训练(服从社会标准的奖罚机制)让我们获得了这样的反射。
然而这其实并没有完全回答这个问题,因为我们一定会质问,为什么社会标准说:诗句可以用来欣赏,我们可以从中体会到诗人的感情和悠远的思想;艺术可以被用来表现艺术家的创造力,因而值得我们赞叹;数学、物理公式简洁明了,一语道破宇宙奥秘。
社会认为它们好,因为它们饱含了前人的智慧精华,是一些人穷极一生的作品。社会是人组成的,每个人对社会都是重要的,但是社会铭记不了每个人,它只会铭记有利于社会发展的人或事。
这就好比我们每个人,我们高兴的时候,会保存这份记忆,回想起来就会觉得好;痛心的记忆让我们觉得不好。这里的好坏只是通过我们的感受衡量的,但是我们的感受往往能真切地反映到进化中:追求好的,逃离不好的(趋利避害)让我们得以存在。如果不然,任何物种都不能长久。
社会亦是如此。社会也在趋利避害,追求好的,能让社会长足发展的。这一切已经被写在每个个体的基因中,社的这个特征会只不过是所有人的特点的加和表达。
其实我也在想,是不是社会也有进化的功能,像动物一样,如果不弘扬“好”的,就会消亡。但简单的思考告诉我否定的答案。因为除非特别巧合,否则由于人类的本性这样的社会是不会真正建立起来的。
所以我想现在应当清楚了。我们欣赏两种事物:对我们好的,对社会好的。前者对任何动物都适用。而后者只存在于群居动物。当然每个人对社会的定义不一样,有可能是自己生活的社区,所处的国家,又或是我们这个共有的地球,但是无论如何,我们还是很简单的,Benefit ourselves, benefit our society.
虽然感觉自己有点过分强调人的简单性,同时我当然承认人和人之间的差异性以及人本身有多复杂,但是我们不得不接受的事实就是如此:我们都是为了存在而存在,万事万物的规则就是这样简单。作为自然界的产物,我们也逃不出这个法则。但是人的理性作为自然界的副产品,确实有违自然的本意。否则,我们就太有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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